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扎实推进《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两部政府规章修订工作。二是强化立法论证研究。组织开展《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调研论证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定、延期等工作。对年内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逐一开展实施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做好修改和重新发布工作。完成《关于加强客运出租汽车停靠站点管理的通告》不予延期工作。
(二)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印发《青岛市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五统一”办事指引》,实现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健全“五联”审批监管协同机制,监管信息认领率达100%。二是加强服务场景数字化建设。增强全流程网办能力,实现数据推送“无缝衔接”,在水路运输领域,主动搭建“新建普通货船运力备案”等4项水路运输智慧审批应用场景,拓宽数据互联共享范围。积极推进青岛市交通工程“智慧监管”系统搭建工作,实现线上审批全流程,实际网办率从74.2%提升至90%。三是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创新“三个一”服务模式,实现管理事项“一件事”集成办、简易事项“一次性”马上办、高频事项“一站式”就近办,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交通报》《青岛通讯》《青岛市地方改革案例》刊登。在省内率先打破属地管辖限制,推进道路运输便民服务站建设,总数达75家,居省内首位,业户满意率100%。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及道路运输便民服务站相关经验做法获《焦点访谈》报道。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创新推出“船舶营运一件事”,入选省政府2025年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政策供给。印发实施《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清单》,部署“加快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等19项工作任务,并建立政策兑现效果第三方评估机制,动态监测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培育选树,三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入选全省优秀案例,入选数量全省第一,其中《创新开辟国际道路运输双路径,助推经贸物流融合发展》入选2025年度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二是突出改革实效。驾培市场监管实现创新突破,“先培后付”模式覆盖全市147所驾校,配套建成涵盖8项核心指标的信用评价体系,实时生成并公开驾校“信用画像”,为学员提供透明择校参考,显著提升消费满意度与行业规范水平。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成效突出,创新全生命周期资金监管,实现专户管理、穿透监管,获国家绩效评价A档,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33亿元。三是深化信用交通建设。印发实施《2025年度信用工作要点》,巩固信用交通市创建典型成果,积极申报崂山、城阳信用试点县(区)创建,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纵深发展。驾培和港航管理两大领域入选省厅信用交通典型试点。
(四)规范依法行政决策。一是做好行政决策审查工作。完成5件市政府常务会议题、2件市政府战略合作协议、140件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对21件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局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0余次,对115件经济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推动局属14名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审查、重大案件法制审核等法律事务,从科学、民主两方面提升行政决策质效。三是规范联合审查评估流程。健全市政府政策性文件制定前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策性文件联合审查评估工作。
(五)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机制(试行)》等3项制度文件,创建“1+4+6”涉企检查机制,发布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动态调整9项涉企检查事项清单,严格推行“清单之外无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包容审慎监管,2025以来实施“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79件,同比增长194%。打造一体化执法协作体系,成功入选省“统一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检查标准”揭榜挂帅试点项目。二是创新数智赋能。依托鲁执法平台入企检查扫码1000余次,扫码率100%,系统使用率、录入率和执行率均位居全市前列。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创新建立企业“红黄绿”台账,应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建立“无扰”检查事项清单,形成多层次监测预警,多元化实现“无事不扰”。三是聚焦矛盾化解。打造新时代“枫桥服务站”,执法支队案件处理室成功入选交通运输部新时代“枫桥式”基层执法联系点。入选交通运输部“金牌讲师”人数居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首位。创新建立“1+7+7”三级调解服务体系,调解纠纷210余起,受理热线总量同比下降32%;案件处理室年均办理案件2300余起,结案数同比下降约36%,罚款数同比下降约44%。
(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大纠纷调解力度。重点做好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工作,2025年办理544件,同比下降19.9%。全局受理信访事项190件,除76件重复信访事项外,初次信访事项共计114件。二是妥善办理复议和诉讼案件。全年累计办理14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民事诉讼、12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单位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保持行政复议零纠错、行政诉讼零败诉。三是完善突发机制应对体系。组织开展应急资源清查,落实资源准备、储备,全年共完成112件应急方案备案审核,组织开展24次应急演练。
(七)推动权力制约监督公开。一是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开展明察暗访和调研走访20余次,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31人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16件;累计开展民生在线3次、行风在线 1次,共接办12345·青诉即办群众诉求1.9万余件。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印发实施《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必查+抽查+评查”三查机制,对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次,梳理排查问题,在省市案卷评查活动中参评案卷均获优秀等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的意见》,开展支队执法人员轮训考试8次,进一步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筑牢执法为民思想根基。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
(八)强化法治舆论宣传。一是做好系统内学法。印发《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抓好“关键少数”学法,依托会前学法、理论中心组学习、交通论道大讲堂等平台,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法律法规等14次,夯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根基。组织学法活动等10次,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定期编写法治建设信息12期,向市司法局等部门报送交通领域法治信息48篇,营造良好学法氛围。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建成全省首家“说理式执法工作室”,制作说理执法模板,围绕事前普法、事中说理、罚后释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点对点”送法上门答疑解惑,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三是丰富普法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五进”活动面对面宣传。聚焦交通运输新就业群体,开展“岛城娘家人暖‘新’行动暨致敬‘流动玫瑰’运输专场”“网约车运营普法课堂暨夏季送清凉”等特色活动。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总结,《构建全链条普法体系 打造法治“青岛样板”》入选交通运输部“八五”普法典型案例。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运用法治方式推进交通领域改革创新的能力有待提升。面对智慧交通、自动驾驶、低空经济等新业态,相关法规制度的研究储备与前瞻性建设有待提升,法治对交通运输领域深层次改革攻坚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二是交通运输法治建设与行业发展深度融合不够。法治工作与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攻坚、行业治理等交通重点工作“贴得不紧、融得不深”的问题依然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十五五”时期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的系统性和前瞻性有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体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年内组织召开局党组会24次,局长办公会12次。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并完成评议。
(二)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专题研学《习近平论依法治国(2025)》等重要文献。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持续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完成干部网上学法考法。印发2025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印发《2025年局长办公会学法计划》,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开展会前学法12次,提高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用法水平。
(三)聚焦重点领域,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思维统筹交通运输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完成《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期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重大行政决策起草、审议、发布等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推动《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立法修订工作,健全交通工程从业单位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研究成立局“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专班”,部署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创新编制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五统一”办事指引,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四、2026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6年,市交通运输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目标任务,聚焦“高水平立法、高效能执法、智慧化审批、高标准审查”等领域,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法治化水平。
(一)聚焦行业法规,加强交通运输法治保障。坚持“务实管用”“适度补充”原则,推动立法从“大而全”向“精而准”转变。重点推进《青岛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立法调研及《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调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九五”普法规划,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发挥青年学习小组作用,依托“三站一场一港”阵地实现普法全覆盖,针对性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治教育。积极筹备2026年“青岛航运周”,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法治“软支撑”,助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事法律服务“青岛样本”。
(二)聚焦高效执法,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深化涉企检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执法与监管协同运行机制。推行“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强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定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智慧+”监管执法服务三年行动方案,探索AI辅助案卷评查、无人机非现场巡查等数字执法智慧场景。深化“四基四化”建设,打造一批“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动态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重大处罚集体讨论制度。
(三)创新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建设,拓展智慧审批应用场景。建立青岛市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五统一”办事指引2.0,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做好省政府第368号令委托事项承接工作,动态更新权责清单。推动省厅信用交通驾培和港航管理两大领域试点验收,巩固信用交通市创建典型成果,推动“信用交通县”全域创建。发布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四)聚焦依法行政,提升决策审查质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政策性文件联合审查评估等制度,发挥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审查咨询作用。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深化与律所在海事海商法务方面合作,提升涉外涉海法律服务水平。依法依规办理复议、诉讼案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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