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2019年10月10日,(原)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经公开招标确定沈海高速公路青岛段(K522+751~K570+040)大中修工程二标段施工单位为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青交规〔2018〕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原)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签订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向银行缴存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0万元。
该项目已于2020年3月3日完成交工验收,按照《通知》第三条第三款关于“项目在交工验收三个月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在30日公告期限内未发现劳务纠纷等相关问题的,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书后方可提取全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同时解除‘三方监管协议’”。
依据青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通知,该项目由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并负责后续相关事宜。
现我单位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公告,凡在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沈海高速公路青岛段(K522+751~K570+040)大中修工程二标段项目中从事劳务作业未进行工资结算支付的作业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相关资料与我单位联系解决(地址:青岛市延吉路81号锦绣大厦B座;联系人:李颂,联系电话:85667039)。逾期仍未解决的,可在2021年8月1日前(公告发布截止后5日内)向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88018972。
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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