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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合规指引暨2022年第三季度运营动态信息

发布时间: 2022-10-13

为进一步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事项和流程,供已从事和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服务的企业或个人决策参考,促进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现发布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合规指引暨2022年第三季度运营动态信息。

一、基本情况

(一)平台公司方面

至2022年9月30日,青岛市已有71家平台公司取得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具体为星辉出行、神州专车、首汽约车、曹操专车、众至用车、帮来了出行、易到用车、美团打车、及时用车、365约车、欧亚出行、出行哎呦喂打车、迪尔出行、小牛出行、全民快车、中铁出行、东风出行、恒用车、麦卡出行、罗伦出行米图出行、大象出行、易通专车、易达出行、利好出行、享道出行、斑马快跑、阳光出行、伙力专车、旅程约车、妥妥出行、携华出行、飞豹出行、同港出行、够谱出行、J刻出行、呼我出行、欧拉约车、幸福千万家、900游、滴滴出行、去哪儿专车、旗出行方舟行、万顺叫车、三合专车、双创打车AA租车T3出行、任行专车、麦田商旅、益民出行、熊大叫车、联途出行、华哥出行通帆出行、、雷利出行、悦行出行领航约车来回出行、安安出行、众车出行、风韵出行、逸出行出行快来用车、量子出行、网路出行、腾飞出行。

其中,实际接入车辆运营的平台公司为51家,具体为星辉出行、神州专车、首汽约车、曹操专车、众至用车、帮来了出行、易到用车、美团打车、及时用车、365约车、欧亚出行、出行哎呦喂打车、迪尔出行、小牛出行、罗伦出行大象出行、享道出行、斑马快跑、阳光出行、伙力专车、旅程约车、妥妥出行、携华出行、飞豹出行、同港出行、够谱出行、J刻出行、呼我出行、900游、滴滴出行、去哪儿专车、万顺叫车、三合专车、双创打车AA租车T3出行、任行专车益民出行通帆出行、麦田商旅、雷利出行、悦行出行领航约车、安安出行、众车出行、风韵出行、逸出行快来用车、网路出行

(二)车辆及从业人员

截至2022年9月30日,青岛市共计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42225张;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81959张。

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我市共有973辆网约车退出营运,累计退出车辆共8129辆。

(三)订单合规方面

三季度订单数量超5000单的有滴滴出行、T3出行、曹操专车、迪尔出行、及时用车、安安出行、阳光出行、享道出行、神州出行、首汽约车、美团打车等19家平台公司。上述平台公司订单合规率排名前列的是去哪儿、神州专车、风韵出行、T3出行、首汽约车、曹操专车;订单合规率排名靠后的是900游、滴滴出行(含花小猪打车)、携华出行、万顺叫车、妥妥出行、飞豹出行。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为保护自身安全,请广大市民乘坐合规网约车出行。

二、市场运行情况

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信息交互平台数据(自国家网约车信息交互平台接入)显示,2022年三季度全市接入平台车辆47900辆,较2022年二季度增加5.3%;月均订单量1644万单,日均完成订单53.6万单。

从单车数据看,2022年三季度,有营运数据车辆41031辆,其中,日均完成15单及以上的车辆29439辆;日均完成10-14单的车辆3013辆;日均完成5-9单的车辆1862辆;日均完成5单以下的车辆数6717辆。

三、运营提示

2022年三季度,我市网约车营运车辆数较2022年第二季度有所上升,但增幅不大;月均订单量、日均完成订单相比2022年第二季度小幅上升,但受同期营运车辆增加影响,单车订单量小幅下降。综合行业发展各因素分析,我市网约车行业发展变化趋于平稳,高利润空间不大。在此提醒从业人员及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和驾驶员,充分关注了解行业运营动态,客观分析评估经营收益,审慎做好购车等投资和从业选择。个人在选择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时,应认真阅读与确认合同条款,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尽量避免以融资租赁代购、经营租赁代购等形式从事网约车经营。

四、综合监管合规指引

(一)监管对象

取得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许可的公司

(二)监管内容及分工

1.平台公司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网约车平台公司未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向未取得相应许可的驾驶员、车辆派单,未按规定向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传输有关数据信息,或网约车经营服务过程出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存在低价倾销、欺诈、对个人在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依职责办理)

4.存在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

5.存在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6.存在严重侵害网约车驾驶员劳动保障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

7.存在不依法纳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8.存在其他危害公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依职责办理)

(三)监管方式及频次

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抽查比例5%,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检查方式

2.日常分类分级信用监管:根据平台公司信用等级,确定检查频次。

(四)监管措施及程序

根据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可提出的处置建议包括:责令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区域内经营服务;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原则上,应按以上顺序逐步升级处置措施,在对网约车平台公司采取处置措施后仍继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进一步升级处置措施。具体程序为发起、上报、处置。

    相关部门采取处置措施后,是否恢复经营服务、互联网服务或联网,由联合监管发起部门根据整改情况提出处置建议,按前述流程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全环节监管流程图.pdf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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